浙江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助力数字化执法改革新进展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作为依法行政的制度基石,[P]在本月中旬引发热议的数字化执法改革浪潮中展现出独特价值。据25日全省法治工作会议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新政实施首周累计完成在线预审4876份文件,较传统流程节省63%的处置时间,其中第二十四条明确的"三重审查"机制成为改革核心驱动因素。条例中"制定机关应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条款,与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上周试行的"智能预审+云听证"系统实现技术对接。该系统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对5232条公众意见进行智能归类,使决策部门在公示期结束前已完成81%的有效建议处理,显著突破传统模式下多数建议仅作为参考的局限。(数据来源: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在行政执法监督层面,第二十四条关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规范要求,与近期"浙里办"政务平台上线的智能审查助手形成深度耦合。数据显示,该工具上线后单日完成的217项政策审查中,有98项通过算法在初筛阶段即发现公平性风险,这一数字是人工审查高峰期的3.2倍。值得关注的是,系统还自动识别了3起可能影响中小企业经营的不合理条款,其中2起在正式发文前就已得到修正。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形成的"审查清单+AI辅助+人工复核"三层机制,正是对第二十四条程序要求的创新回应。以嘉兴市最新发布的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修订案为例,通过预置在审批系统的142项审查要点,仅用4个工作日就完成了从意见征集到专家论证的全流程,相较2022年同类项目平均缩短12个工作日。这种"技术赋能+制度约束"的双向发力,正在重塑浙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图景。专家指出,第二十四条在推动政策透明度提升的同时,也为新兴监管模式划定了行为边界。本月起正式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2.0系统,通过引入区块链技术确保存证可信度,其技术方案的合法性论证过程正是依据该条款完成。据统计,新系统运行首周,检查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使用率下降至8.7%,接近发达国家成熟监管体系水平。值得关注的是,第二十四条对"立改废释"机制的强化要求,正在催生政策生命周期管理的范式革新。本周公开的省级政策库3.0版本,实现了3500余份现行有效文件的动态标注,其中依据第二十四条完成更新的近3年制定文件占比达64%。这种"活文件"管理模式,使执法部门能够实时追踪249项应废止条款的清理进度,有效避免"僵尸条款"引发的执行风险。司法实践数据显示,新政实施后涉及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诉讼案件量同比下降19%,败诉率创近五年新低。这一变化印证了第二十四条确立的程序正义对矛盾化解的重要作用。以最近宣判的某环保处罚案为例,法院依据第二十四条核查程序记载的完备性,对涉及环境标准的争议点作出有利于执法机关的认定,凸显了规范制定流程在权力运行中的关键作用。在技术与制度协同演进的背景下,第二十四条承载的法治精神正在转化为可观测的治理效能。截至发稿前,省司法厅最新披露的第三方评估报告显示,在第二十四条影响下,本季度全省政策社会知晓度达89.6%,程序合法性认可度提升至92.3%,这些数据将持续为全国行政规范建设提供浙江经验。[P]随着数字化改革向纵深推进,这部看似"静默"的条款,正在成为驱动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关键引擎。(注:本报道数据来源于浙江省司法厅25日发布的《数字化改革白皮书》及"浙政钉"平台公开信息,数据分析部分由浙江工业大学法治与数字化研究中心提供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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